河北万垚律师事务所服务热线 186-3306-2999、 139-3114-0160
律师刑事辩护的优越性是什么
浏览: 时间:2021-01-25

  若涉嫌刑事犯罪会被公安机关或者司法部分刑事拘留,最为嫌疑人的家属或本人可以行使刑事辩护权,辩护人虽然不局限于律师,但是大部分会找律师来辩护,那么律师刑事辩护的优越性是什么?

律师刑事辩护的优越性是什么

  一、请律师辩护,办理刑事案件5方面的好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律师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这是辩护律师的责任,也是律师辩护的目的。

  1、律师辩护专业的提出被告人无罪的材料和意见。

  2、律师辩护专业的提出被告人罪轻的材料和意见。

  3、律师辩护专业的提出被告人减轻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4、律师辩护专业的提出被告人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5、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请律师辩护,办理刑事案件的作用

  刑事公诉案件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审判阶段又分法院一审阶段、法院二审阶段。当然,还有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不同阶段律师作用发挥不尽相同,请律师的好处,律师尽早介入案件,通过会见、阅卷和必要的调查取证,向办案机关提出意见,以达到律师辩护的目的,实现请律师辩护的好处。

  (一)在侦查阶段,请律师的5大主要作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本人、监护人、近亲属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1、律师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其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

  (2)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的刑法规定、从轻减轻处罚的咨询;

  (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侦查人员申请回避的法律规定;

  (4)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涉嫌罪名的提问如实坦白及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5)犯罪嫌疑人有要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以及在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的义务;

  (6)犯罪嫌疑人享有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向他告知的权利及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7)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自行辩解权;

  (8)犯罪嫌疑人享有的申诉权和控告权;

  (9)刑法关于自首、立功及其他有关规定;

  (10)有关刑事案件侦查管辖的法律规定;

  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专业律师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会见犯罪嫌疑人后,如果认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4、律师代理申诉和控告

  律师根据向侦查机关了解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案件情况,犯罪嫌疑人受到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的,有权代理申诉、控告,认为确有根据的,可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代理其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

  5、向委托人解答有关侦查阶段的案件有关法律问题。

Copyright © 河北万垚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