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标的物的转让事项所达成的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转让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转让合同基本的内容应当包括:
1、首部:合同名称、当事人身份信息、合同目的;
2、正文:合同标的(转让的内容、数量、质量等)、转让的一致意思表示;交付的方式、是否是有偿转让、有偿转让的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时间等;
3、有关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其他内容,如果双方有特殊的约定,可以一并在合同中载明。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一百三十一条: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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