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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指的是法院受理吗
来源:未知 作者:xiaozhao 浏览: 时间:2020-06-11 17:24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指的是法院受理吗?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该范围还决定了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受行政主体侵害的组织的诉讼范围,以及最终行政裁决权的范围。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指的是法院受理吗

  范围内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可以阅读: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及例外情形有哪些

  行政诉讼在我国就是指当觉得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法人、公民、组织对另一方向法院提起控告和诉讼,我们就称其为行政诉讼。一般在我国行政诉讼是在行政复议失败以后才会向法院提出的,行政诉讼有严格的受理条件。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问题是行政诉讼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也是行政诉讼区别于其他诉讼的一个重要标志:它存在着一个受案范围,即并不是所有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只有当行政争议在法律规定的受案范围之内,行政相对人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我国行政诉讼范围问题的研究,从行政诉讼法起草时就受到立法和理论部门的高度关注。尽管我国《行政诉讼法》用整整一章的篇幅,试图界定受案范围,但在当时的立法者看来,行政诉讼法对受案范围的规定只不过是法律迁就现实的一种表现,是行政诉讼制度初步建立阶段的历史现象。所以随着行政诉讼法实施10多年以来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行政诉讼理论研究的深入与司法实践经验的积累,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原则的确立,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存在的诸多问题越来越凸显出来,不断引发学术争论,并有升温的趋势。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指的是法院受理吗?以上分享的内容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行政诉讼是我国常用的一种法律手段,当遇到问题时我们应该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万垚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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